方正电机业绩或“变脸”。
4月28日晚间,方正电机发布公告称,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修正,预计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盈利变成亏损。
截至4月26日收盘,方正电机股价报5.32元/股,总市值约26.5亿元。
扣非净利润最高预亏1000万元
方正电机称,考虑到公司近几年发生的质量索赔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销售规模及产品质量状况等因素,对汽车应用类产品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质量索赔,减少归母净利润约860万元。
此外,因核销调减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归母净利润约530万元;补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归母净利润约50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减少归母净利润约130万元。
方正电机表示,上述利润调整因素均减少了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因此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后,净利润仍在上次业绩预告区间内,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盈利变成亏损。
据了解,本次修正前,方正电机预计2023年实现扣非净利润2000万元至3000万元。彼时,公司表示,由于公司销售的驱动电机产品结构改善,扁线电机及高压电机出货增加,以及智能控制器产品销售占比增加,公司综合营业毛利率同比增加4%,扣非净利润扭亏为盈。
但本次修正后,方正电机预计2023年扣非净利润亏损1000万元以内。
来源:公司公告
方正电机似乎陷入了“增收不增利”的窘境。2018年至2022年,方正电机营业收入保持增长态势,分别达到13.64亿元、11.15亿元、11.43亿元、18.91亿元、23.31亿元,但与此同时,公司连续5年扣非净利润出现亏损,累计亏损幅度约16亿元。
来源:中证智能财讯
连续5年年报“造假”
资料显示,方正电机主营业务为缝纫机应用类产品、汽车应用类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配套电机以及动力总成控制类产品)以及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今年2月,方正电机因2018年-2022年连续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等情况,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此外,浙江证监局对方正电机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牟健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方正电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牛铭奎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方正电机时任董事长顾一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经浙江证监局查明,方正电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2015年以来,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直接或通过广西三立向广西玉柴销售产品,并向广西玉柴提供产品质保。根据广西玉柴的索赔情况,上海海能计提或确认产品质量“三包费”。自2018年底起,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但公司未做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
二是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2015年,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100%股权,形成商誉8.29亿元。越南方正原为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
综合上述两项,2018年至2021年,方正电机利润总额虚增分别为7843.23万元、596.45万元、1792.5万元、231.37万元,2022年为虚减8697.6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信披违规举动多
此外,公司2024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方正电机还存在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关联交易的问题。
2017年至2020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敏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000万元、13392万元、3250万元、1290万元;2018年至2022年,公司董事长牛铭奎及部分研发团队工作人员,通过关联方上海聚颉、上海正缘等以研发费、服务费等名义占用公司资金56.74万元、703.81万元、214.39万元、706.52万元、33.18万元。方正电机未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此外,2017年至2019年,方正电机未披露与上海聚颉发生的关联交易1150万元、4357.2万元、1305万元;2019年至2021年,未披露与上海正缘发生的关联交易105万元、525万元、210万元。
时任方正电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敏,时任董事长顾一峰,时任董事长冯融,董事长、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牛铭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牟健,时任财务总监徐华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方正电机、张敏、牛铭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敏、牛铭奎、牟健、顾一峰、冯融、徐华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