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财富牛配资平台-股票期货配资代理=股市怎么配资 > 股票期货配资代理 > 今日股票大盘指数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今日股票大盘指数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1 21:05    点击次数:57

今日股票大盘指数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26 日 基金名称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3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富                    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2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2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                    换转入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                    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 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 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该年 度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年度对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 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 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 始日或开放期内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 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第六个赎回开放期为2024年6月28日(含)至2024年7月4日(含)之 间的5个工作日。投资人应当在上述赎回开放日办理赎回(含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第六个申购开放期为2024年6月28日(含)至2024年7月25日(含)之间的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 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 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 无效申请。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 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 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没有触发上述 合同终止条款,且本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 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则自第六个开放期结束之后次日(2024年7月26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七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 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 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 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销售 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 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 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 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 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 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提供前端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 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A、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 他投资者。   B、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08%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 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 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 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 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20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的 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 (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 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 费用(如有),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富国旗下 部分自 TA 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布的《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 年 11 月 13 日发布的《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 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 年 10 月 23 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 年 10 月 23 日发 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及相关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 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1)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 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 续,投资者通常可自 T+2 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 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 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 转换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 “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吕铭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 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期货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在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于本公司网站 ( www.fullgoal.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或 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 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fund今日股票大盘指数